男子高某跟同事饮酒,酒后收拾垃圾时为图省事,便将酒瓶和垃圾桶等陆续从9层公寓扔出窗外。8月12日上午,高某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。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当庭判处高某拘役5个月,缓刑5个月,罚金2000元。
8月12日上午9点多,被取保候审的高某自行来到法院,等待接受审判。高某是一名保安员,检方指控,今年8月12日19时至21时许,高某在朝阳区某公寓的单位宿舍,将酒瓶和垃圾桶等物品从9层扔出窗外。
监控视频显示,当天19时28分,第一个酒瓶从高空坠落,瓶中液体伴随玻璃瓶在地上炸开。随后陆续有酒瓶和垃圾掉落,1分钟后,一个垃圾桶从高空坠落。2个小时后,又有一个酒瓶自高空坠落。幸好抛物时无居民经过。
据高某讲,之前他在这家公司当保安,年前离职回家。事发前,他重回公司准备继续工作,但还没来得及办理入职手续。当天,高某刚刚抵京,当天17时许,他在宿舍内和两名同事一起吃饭喝酒,自己喝了二两白酒,三个人又一起喝了三瓶啤酒。喝到19时许,另外两名同事外出,留高某一人在屋里收拾垃圾。
高某说,他当时有点上头,因为不想走路,便图省事将酒瓶等垃圾直接扔出窗外。之后,高某睡着了,一觉醒来,21点许,又向窗外扔了个啤酒瓶。
高某宿舍楼下就是小区的活动空间,旁边就有快递柜,居民往来频繁。有邻居听到动静,发现有人从楼上扔东西,便将情况发到业主群。物业工作人员随后来到抛物现场,保洁人员收拾垃圾,发现里面有啤酒瓶、垃圾桶、快递袋、外卖盒等,物业人员随即报警。
“我喝多了,没想那么多,顺手就扔出去了。”“我就是懒。”高某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。接受采访时,高某说,自己从农村来,并不清楚北京禁止高空抛物的规定,“我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,通过这件事我也吸取了教训。”
8月12日上午,朝阳法院当庭宣判,认为高某从高处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宣判后,高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。
来源: 连云港警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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